8月23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移動運營商預測,未來三年內手機應用下載將成為成熟市場中移動運營商的最大收入來源,并希望向內容提供商收取網絡準入費用,此舉引發(fā)了人們對互聯網中立原則的質疑。
經濟學人信息部最近發(fā)起的一項調查顯示,移動運營商高管們認為,到2013年,手機應用下載將取代占移動運營商收入70%的語音服務業(yè)務,成為其最大收入來源。
許多移動運營商表示,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將發(fā)生改變,他們會更樂于上社交網站,更傾向于下載視頻和玩手機游戲。盡管內容提供商收取了絕大部分額外收入,但這些新的消費習慣要求移動運營商進一步增加內容方面的投資,以應對數據消費。
本次調研委托人之一、律師事務所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合伙人娜塔莎·古德(Natasha Good)表示:“移動運營商將回歸內容為王的理念。但是它們要問自己一個問題:我是要做內容提供渠道,還是自己提供內容?”
有55%接受調查的移動運營商表示,移動運營商應該為網絡流量的優(yōu)先處理收取費用,但38%的移動運營商接受目前的商業(yè)模式,即不允許對網絡流量優(yōu)先處理收費。
對某些類型的網絡數據進行優(yōu)先處理將與“互聯網中立”原則相矛盾。該原則認為,在給終端用戶傳播信息時,應當對所有數據一視同仁,不應區(qū)別對待。目前,基于互聯網中立原則的管理已經得到加強。
谷歌和美國電信運營商Verizon聯合發(fā)布互聯網流量管理建議書的舉動掀起了人們對互聯網中立原則的討論,其中就包括是否應該對某些類型的內容收取更多費用。
法國電信和西班牙電話公司等一些歐洲運營商表示,它們需要有像YouTube那樣具有大規(guī)模數據容量的網站,以滿足它們對額外數據量的需求。
法國電信首席執(zhí)行官斯特凡·理查德(Stéphane Richard)表示:“讓谷歌使用我們的網絡但不收費,這有些不太正常,也不符合商業(yè)邏輯!
但是,歐洲監(jiān)管機構對于損害部分網站利益發(fā)展某些網站的歧視態(tài)度反應冷淡。
本次調研中,移動運營商高管表示,一種新的收費結構或許能幫助解決韓老師數據管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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